| 1. 參加資格 |
1.1 香港各官立、資助(包括特殊學校)、按位津貼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中學生和校內教師(包括校長)。
1.2 學校可鼓勵以往未曾參加內地交流計劃的學生參加,學生參加全屬自願性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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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參加人數 |
2.1 學校可在2017/18學年內報名參加多於一個交流行程。
2.2 每個交流學習團可由一所或多所學校組成,成團人數最少為44人。若學校的提名人數不足44人,將嘗試安排與其他學校合拼成團。
2.3 每個交流學習團的報名人數上限:R1-R3及R5-R7為132名師生;R4為88名師生;R8為176名師生。
2.4 學校的報名以先到先得的方法處理。
2.5 每所學校的師生參加比例為1:10。例如參加學生人數為86名,隨團教師應為9名。特殊學校則參考教育局《戶外活動指引》附錄X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參加戶外活動的教職員/照顧者與學生比例》作適切安排。(該指引的路徑:教育局網頁 www.edb.gov.hk 主頁 > 學校行政及管理 > 一般行政 > 有關活動 > 學校活動指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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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團費 |
3.1 獲取錄的師生將可獲教育局資助團費的70%,餘下的30%須自行負責。上述費用包括參訪活動、膳食、住宿、交通,以及基本的團體綜合旅遊保險等開支。各行程的團費如下:
| 行程編號 |
行程名稱 |
團費 |
參加者繳付費用(團費的30%) |
每團師生人數上限 |
| R1 |
廣州、東莞歷史文化探索之旅(兩天) |
$ 605 |
$ 181.5 |
132 |
| R2 |
廣州、東莞創新科技探索之旅(兩天) |
$ 670 |
$ 201 |
132 |
| R3 |
廣州、佛山藝術文化探索之旅(兩天) |
$ 650 |
$ 195 |
132 |
| R4 |
廣州音樂文化探索之旅(兩天) |
$ 690 |
$ 207 |
88 |
| R5 |
河源環境保護探索之旅(兩天) |
$ 625 |
$ 187.5 |
132 |
| R6 |
惠州體育及歷史文化探索之旅(三天) |
$ 1310 |
$ 393 |
132 |
| R7 |
桂林、陽朔地貌探索之旅(三天) |
$ 1730 |
$ 519 |
132 |
| R8 |
上海經濟發展及城市規劃探索之旅(四天) |
$ 3415 |
$ 1024.5 |
176 |
3.2 學校可為每10名提名學生申請1名全額資助,若餘數不足10名學生,也可申請1名全額資助名額。例如參加學生人數為48名,其中最多可為5名學生申請全額資助。申請全額資助的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半額或全額學校書簿津貼,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,並同時沒有就是次活動接受其他資助。如學校需要為更多學生申請全額資助,可於「學生全額資助申請信」中簡述原因,教育局會跟進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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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報名流程 |
4.1 請參考本公司網頁內「報名及活動流程」文件。
4.2 學校須了解參加者的健康狀況,如有否嚴重疾病記錄或藥物/食物敏感等,並須取得家長的同意。若參加者在行程中突然不適,有關資料將有助通知醫療機構以迅速處理有關情況。故此,建議隨團教師備有相關資料。本公司提供「學生報名表」/「教師報名表」供學校參考或使用,此表格如適用,學校可派發給參加師生填寫,由學校備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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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. 付款安排 |
5.1 學校須於出發日3星期或之前(行程R1-R6);9星期或之前(行程R7); 11星期或之前(行程R8)提交參加師生資料,以便落實參加者名單。
5.2 本公司會在收到學校的參加者名單後,向學校寄出發票收取師生團費。
5.3 學校須於出發日3星期(行程R1- R7);出發日5星期(行程R8)以劃線支票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付。
銀行匯款:
銀行:中國銀行(香港)Bank of China(Hong Kong) 帳戶號碼:033-645-0-007508-6
銀行:匯豐銀行(HSBC) 帳戶號碼:018-416164-001
請將匯款單副本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至本公司。
劃線支票:
支票抬頭:香港學聯旅遊有限公司Hong Kong Student Travel Ltd
郵寄地址:香港九龍長沙灣荔枝角道777號田氏企業中心2007-11室
支票背面請寫明「中學生內地交流計劃」、行程編號、出發日期、發票號碼,郵寄至本公司。
5.4 本公司會於確認收取學校團費後,向學校發出已蓋上已付印花稅的收據。
5.5 如學校於出發前人數有變更或教師要求入住單人房,請儘快通知本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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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. 簡介會及分享會 |
6.1 根據學校填寫的「簡介會預約表」,本公司將安排代表在指定日期到校,為參加師生舉行出發前簡介會。簡介會內容包括:學習重點、行程內容、保險安排、惡劣天氣的出團安排以及注意事項等。時間約1-1.5小時,所有參加者必須出席。
6.2 簡介會將於出發前2星期內舉行。
6.3 學習分享會將於交流學習團完結後,學校自行安排舉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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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. 學習活動 |
7.1 隨團教師須在出發前向學生講解交流學習團的性質、學習內容,以及配合團隊的各項安排。而隨團導師須擔當持平的學習促進者的角色,指導學生探討和了解學習重點,促進學生從多角度思考、探究和討論,以及發展學生的協作、溝通及解決問題能力。
7.2 本公司會於出發日向參加者派發《行程手冊》。
7.3 活動資料和相片或會上載至「薪火相傳」國民教育活動系列網上平台(http:// passontorch.org.hk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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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8. 退團安排 |
| 8.1 若出發前有學生要求退出,學校應立即與承辦機構協商安排學生替補。即使有學生替補,退出的學生亦須支付因退團而產生的額外費用。若時間太急,未有學生替補,該名臨時退出的學生不會獲發還已交的費用 ,教育局亦可能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,該學生因而須支付額外的退團費用。只在特殊情況下,如學生患病(須具醫生證明書)或因其他重大事故而不能如期隨隊出發,教育局才會考慮不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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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. 問卷調查 |
9.1 行程最後一天,所有參加者須填寫一份問卷,並交給領隊。
9.2 參加學校須於行程結束後兩星期內,填妥並交回由本公司代教育局派發的《學校問卷》(每所參加學校就每個行程只須遞交一份問卷),表達對交流學習團的意見和建議,供教育局作檢討之用。請將填妥的《學校問卷》傳真至教育局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組(傳真號碼3104 071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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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. 綜合旅遊保險 |
10.1 本公司已為隨團教師及學生購買團體綜合旅遊保險。保障項目包括:
1 . 醫療保障 (最高保障額為港幣$300,000)
2 . 全球緊急救援服務 (包括撤離及運返)
3 . 意外保障 (最高保障額為港幣$300,000)
4 . 個人責任保障 (最高保障額為港幣$300,000)
5 . 個人財物保障 (最高保障額為港幣$1,000)
6 . 取消行程 (最高保障額為該團團費)
10.2 上述綜合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只涵蓋參加者的基本需要,學校應提醒隨團教師及學生,可因應個人需要購買額外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,以對應突發事件,例如:縮短旅程、行李及個人物品損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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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. 惡劣天氣下出團安排 |
11.1 出發當天,如在集合時間前2小時內,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預警/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教育局宣布停課,本公司會儘快與教育局人員協商,之後會儘快通知所有隨團教師,由教師通知每一位學生有關交流活動的安排。同時,本公司亦會派員於集合地點照顧已抵達集合點的師生。
11.2 特殊學校:出發當天,如果天文台已發出或預告未來2小時內即將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、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,教育局宣布全港特殊學校停課,本公司會儘快與教育局人員協商,之後會儘快通知所有隨團教師,由教師通知每一位學生有關交流活動的安排。同時,本公司亦會派員於集合地點照顧已抵達集合點的師生。
11.3 如遇參訪地出現惡劣天氣或突發災害,本公司會在出發前以電話通知負責教師有關安排。在學習活動進行期間,如出現特殊天氣狀況(例如:黑色暴雨、颱風等),本公司將安排師生至就近安全地點,並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。
11.4 在交流團取消後,本公司將於2星期內與學校協商再次出發的日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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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資料:
香港學聯旅遊有限公司
聯絡人:孫子蕾小姐,馮鎂恩小姐
電話:3502 0808,2737 8357
電郵:mep@hkst.com
傳真:2730 0388
辦公時間:週一至五09:30-18:00,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地址:九龍長沙灣荔枝角道777號田氏企業中心2007-11室
網頁:http://www.hks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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